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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电学院“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来源:     日期:2021/04/12 20:46:03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按照《中共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沈农大委发〔20213号)及《中共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沈农大委发〔20216号)的通知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师生切身体会到党史学习教育产生的效果,增强获得感和成就感,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围绕学院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学院规划和师生需求,从学科专业、科研成果、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国际化办学水平、乡村振兴、校园文化建设、办学条件等方面,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中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为群众服务的实践体验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的精神要求,引导师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到为民服务中,为师生解难题、做好事,在实践活 动中当先锋、作贡献,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院特色发展、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学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活动对象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活动安排

    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 3月至12月。

    (一)实践活动项目征集阶段(2021 4 7 日至 4 月中旬)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全方位了解师生诉求,设立能解决实际问题且切实可行的项目;要坚持主动参与、主动设计、主动服务,统一规划,提出办实事项目名称和措施;至少设立1个项目,填写《 2021年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征集表》,学院党委负责汇总、协调。

    (二)实践活动项目设计阶段(2021 4月中旬至4月底)

    项目立项后,各党支部要根据立项内容制定方案,提出活动开展的时间表和操作步骤,保障活动顺利实施。

    (三)实践活动项目开展阶段(2021 5月至10月)

    各党支部要将实事项目在本支部范围内公示,引导党员承诺践诺,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使办实事活动真正有利于教师、有利于学生、有利于学院发展,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让广大师生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实践活动项目检查验收阶段(202110月底)

    各党支部对于立项的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底,学院将召开我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交流会,现场听取各支部总结汇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由师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选出师生最满意的实事。

    四、组织实施

    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师生最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整体谋划工作,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积极参加活动。

    (二)坚持领导带头示范

    各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严抓好落实,带动广大党员服务群众,力所能及地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注重宣传先进典型

    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注意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群众对活动的反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2021 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征集表


    信电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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