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我校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此次考核是对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近三年(2011—2013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2013年校内基本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请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根据考核要求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专职辅导员外,其余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均需参加本次考核。各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本单位《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教师岗位分为专业课教师和基础理论课教师,其中基础理论课教师指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社会科学部、理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的专职教师。
二、考核政策
本次考核继续执行《沈阳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13号)(附件2)及《教学(科研)岗位考核条件修订内容》(附件3)。
三、业绩级别认定的说明
关于科研项目级别、科研获奖级别、各类教材的定义与标识、出版物级别认定标准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考核内容级别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审核
(一)中、初级职称人员申报五等—七等岗位,学院(部)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各学院(部)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个人材料无需报送。
(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申报一等—四等岗位,学院(部)负责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拟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报送相关考核表和证明材料。
五、材料填写与报送说明
考核填报材料为2011年—2013年本人业绩成果。
(一)材料填写
1.《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专业课教师、科研岗位人员填写《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4(专业课教师、科研人员专用)》(附件5);基础理论课教师中除正高级职称申报一、二等岗位,副高级职称申报三等岗位,中级职称申报四等岗位人员需填写《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4(专业课教师、科研人员专用)》外,其他基础理论课教师需填写《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2(基础理论课教师专用)》(附件6)。
《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为便于审阅,请勿装订。
2.《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单位填报《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按院(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确定结果的一至七等顺序填写,并提交电子版。
3.所有表格均用A4纸,须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也可打印。以上表格均不得改变原格式,单张表格若填写内容较多,超出一页,请正反面打印。
(二)证明材料
请提交考核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填表顺序排列),填写《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证明材料封面》(附件7、附件8),并按“图书馆审核部分”和“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审核部分”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部分不予认定。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7日(周五)前报送相关材料,并按《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填写顺序分别排列:《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1-4(或1-2)、证明材料“图书馆审核部分”和证明材料“科技处、教务处、人事处审核部分”。
六、联系方式
学校教学(科研)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由畅 史寒冰
联系电话:88487040-11
电子邮箱:syauhrs@163.com
办公QQ:117014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