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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4/03/13 16:01:00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促进项目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及《沈阳农业大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省级、校级)。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三、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中期检查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教学单位检查、学校审核的形式进行。

       1.3月20日-3月21日:项目自查

    (1)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认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与获奖证书,项目研究日志、笔记,实验报告,分析数据,设计图纸,实物照片,过程照片等)。

       (2)提交《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到项目所属学院。

       2.3月24日—3月25日:学院检查

       各教学单位项目管理负责老师检查项目组是否有正确填报中期检查内容,包括:

       (1)是否有《中期检查表》;

       (2)是否有“相关支撑材料”;

       (3)查看《中期检查表》填写内容是否齐备和规范,如发现有缺失未填,请学院督促项目组补充完整,否则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4)教学单位最后在学生项目---中期检查栏内对本教学单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检审核。

       (5)请于3月28日前提交省级、校级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相关支撑材料分别一式两份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说明:请将省级项目、校级项目的结题验收书分类提交。

       3.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审核,公布审核结果。

       四、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学院检查结果,公布继续进行、限期整改或终止的评审结果。

       1.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专家检查通过的项目方可继续实施;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2.被终止的项目,停止项目经费使用,参与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并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正远、陈阿梅

       联系电话:88487048-802

       附件:文件下载: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