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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规定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5/31 09:54:00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加强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倡导学术正气,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2014年修订)》精神,制定本规定:

    1. 明确研究生培养环节时间节点

        在各培养环节,研究生要严格按照研究生部下达的时间提交材料,迟交按未参加此环节处理。

    2. 加强开题和中期考核管理工作

        严格把好研究生开题关,学生要查阅和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50篇以上,选题要与导师课题或实际问题相结合,开题不合格的研究生要在规定时间进行修改,进行二次开题。二次开题不合格延期一年开题。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更改论文题目,若变动较大需要重新开题。

        在职研究生要提前落实好指导教师,在选题和内容上,指导教师提前介入指导工作。要求学生事先把握和了解研究内容,避免空泛。

    3. 加强预答辩环节的审核

        在预答辩环节,指导教师事先对论文总体给出意见,签字后提交预答辩小组。预答辩过程中,对论文格式不规范(如摘要,公式、图表)等低级错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论文质量有严重问题的论文,限期重新修改与完善。预答辩三天后学生提交修改后论文给预答辩小组,由预答辩小组成员再次审核,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分委会。学院分委会对不合格论文采取不送审处理。

    4. 严格毕业与学位正式答辩

    在正式答辩中,采取二次答辩方式。各答辩小组有权对答辩中陈述不清,论文质量有问题的论文,限期重新修改与完善,并要求这部分学生进行二次答辩,一般安排一周后进行二次答辩。

    5. 其他方面

    导师对学生论文能否提交有决定权,即导师有权力根据学生学习期间的表现和论文与课题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提交论文。研究生有权向学院学位分委会申诉。

    论文发表要求,对未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小论文的学生,在预答辩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大论文质量关;

    校外完成论文要求,对长期不在学校和校外进行课题合作完成论文的学生,要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在纪律要求方面,所有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必须研究生本人参加,不允许由他人替代。缺席任何环节的研究生,要延期参加或终止继续学习。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类型的硕士、博士毕业与学位论文。

    本规定从20176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