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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及培养条例 (试行)

    【来源:     日期:2021/10/27 15:03:03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与培养,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条例》,结合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际情况,试行入党积极分子选拔与培养条例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

    (一)基本条件

    1.选拔对象为具有我院在读学籍的共青团员。

    2.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3.在年龄满十八周岁后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大家的认可;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选拔流程

    1.第一学期每个团支部可向所属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节点原则应为当年的910日,如当时未满18周岁,以满18周岁日期为准)

    2.第二学期的3月上旬每个团支部投票推荐出1-6名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学制两年的团支部推荐出1-4名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成绩要求:学生干部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60%,普通同学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30%;且必修课不能有一科以上(不含一科)不及格或补考现象(只参照上一学期成绩)。纪律要求:未受到院级通报及以上纪律、行政处分。

    3.第三学期的9月上旬每个团支部投票推荐出1-4名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学制两年的团支部不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成绩要求:学生干部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60%,普通同学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30%;且必修课不能有一科以上(不含一科)不及格或补考现象(参照上一学期成绩)。纪律要求:未受到院级通报及以上纪律、行政处分。

    4.第四学期以后(含第四学期),不再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各团支部如有因年龄等特殊问题,但表现优秀的团员青年想推荐的,可以单独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每次参与推优投票的人数,要占团支部总人数的85%以上。对于各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按照团支部推荐意见上报院团委,学院团委经审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上报校团委审批,待校团委审批通过后,再由本科生党支部支委会进行审议,支委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拟定名单后上报学院党委,在院党委审批通过后,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方可正式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同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接续考察高中(大专)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说明

    每年9月初,党支部支委会指派专人审查当年入学新生中,包含有高中(大专)阶段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档案。

    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应年满18周岁。

    2.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应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后。

    3.应包含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或相关写实材料,并按照要求按时进行考察写实。

    对于审查内容符合要求,资料核对无误的新生,党支部支委会需指派专人与其谈话,对于无异议者,可确认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并接续考察,并通知本人。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一)基本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党组织要求的学习交流会。

    2.积极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锻炼不断提升自身思想觉悟。

    3.党支部需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4.对于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推荐参加信电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下简称:党校)进行深入的理论学习。

    (二)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进入信电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流程及要求

    1.第二学期的4月初,每个团支部推荐出1-5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当期党校学员候选人。成绩要求:学生干部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60%,普通同学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30%;且必修课不能有一科以上(不含一科)不及格或补考现象(只参照上一学期成绩)。纪律要求:未受到院级通报及以上纪律、行政处分。

    2.第三学期的10月初,每个团支部投票推荐出1-5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当期党校学员候选人。成绩要求:学生干部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60%,普通同学的排名要在班级的前30%;且必修课不能有一科以上(不含一科)不及格或补考现象(参照上一学期成绩)。纪律要求:未受到院级通报及以上纪律、行政处分。

    3.每次参与投票的人数,要占团支部总人数的85%以上。第四学期以后(含第四学期),不再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各团支部如有因年龄等特殊问题,但表现优秀的团员青年想推荐的,可以单独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各团支部推荐的党校学员候选人,需上报所属本科生党支部支委会审议,支委会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形成最终名单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研究生及年龄在28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参照本条例执行。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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