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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电学院研究生新生认定入党积极分子暂行条例

    【来源:本站     日期:2014/03/03 15:54:00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是推优入党的关键环节,只有已经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者,才能参加党校学习,并从中选拔优秀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继而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可以说,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认定,是学院党总支推优入党的重要环节。为此,学院特制订此条例以规范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与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深厚的学业基础和扎实的实践技能。在本科学习期间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自大学本科毕业至研究生入学之间中断考察期小于18个月,且相关档案材料完备者,有资格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

    1、考生档案内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是认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重要材料,考核人及考核时间应该有连续性。《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内最后一次考核时间原则上应该满足该生在毕业时不足下一个考核时间段(以半年为考核标准的表内最后一次考核时间上要求该生在毕业之前不足下一个半年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标准的表内最后一次考核时间上要求该生在毕业之前不足下一个季度考核)。如不满足此条件,视为本科学习期间未能连续考察,应回原组织单位将当时情况进行补充写实,否则不予认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2、应届毕业生考入我院研究生,本科学习期间曾经选拔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且考生档案中具备《入党申请书》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最后一次考核时间满足第1条)的同学,学院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有效,可以延续考察。

    3、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档案中如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的同学,原则上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无效,但如在本科学习期间参加过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者(以档案内的《党校结业鉴定表》或《党校结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持有的《党校结业证书》为认证材料),也可以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但需要回原组织单位将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取回,且将考察写实表完善后(最后一次考核时间满足第1条),上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如因故无法取回原组织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者,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将不予确认,需重新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拨。

    4、非应届考入我院的研究生,如其原来本科学习期间曾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但自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期间中断考察18个月以上(含18个月),学院将不予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需要其重新参与入党积极分子选拨。

    5、非应届考入我院的研究生,如其原来本科学习期间曾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且考生档案内具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最后一次考核时间满足第1条),自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期间中断考察未达到18个月,则需要考生本人回人事档案所在党组织或户籍所在党组织出具自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八月末)的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之后,将现实表现材料上交至学院党总支,学院也会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并延续考察。

    6、所有需要补充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需要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9月25日前)上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方可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否则需要重新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拨。

    7、对于已经认定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者,其在本科学习期间已经参加过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的同学(以档案内的《党校结业鉴定表》或《党校结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持有的《党校结业证书》为认证材料),学院党总支认可其党校学习成绩,研究生学习期间不需要重复参加党校学习。若没有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则需重新参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拨,并重新进入党校学习。

    8、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9月30日前),入党积极分子选拔(10月初)之前进行。如有变化以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本条例只针对考入我院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效,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负责对此条例的解释说明。

    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