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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科研记录本规范的补充说明

    【来源:     日期:2020/04/01 14:20:14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培养本院研究生严谨的科学作风,规范科研行为,杜绝学术失范,确保科研记录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和可再现,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试行)》([2015]33)相关规定, 特在学校规范基础之上,针对本院研究生特点制定此补充说明。

    第一条:科研记录是指研究生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动作、思维、结果和分析的详细记录。应包含与课题相关的仿真、实验、文献查阅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得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和个人心得体会等原始资料。

    第二条:科研记录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严禁伪造、篡改、隐藏实验数据。自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每周至少写一次科研记录,每次记录不得少于四页,并标注记录的时间和地点,且每两周要向导师汇报一次,并由导师进行评阅和签字。

    第三条:根据本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研究生科研记录的内容可分为开题之前和开题之后两部分。对于开题之前,可以记录自己查找、阅读文献的相关内容,但不得大篇幅粘贴查阅的文献,对于查阅的文献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同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记录课题的开展情况,具体记录内容参照开题之后的科研记录内容。

    对于开题之后,要记录与课题相关的科研进展情况,如程序的编写与调试、模型的搭建与仿真以及实验等环节。各环节通常应包括:研究名称、研究方案设计、研究器材、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减。

    (一)研究名称:每项研究开始之前应当注明研究名称(可以是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一部分)。

    (二)研究方案设计:研究方案设计是研究的实施依据,也是研究者整体研究思路的体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其目的在于帮助研究者理清思路,便于后续查找问题。

    (三)研究材料:包括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以及仿真或编程软件的名称等。

    (四)研究方法:常规研究方法应在首次研究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改进、创新的研究方法应详细记录研究步骤和操作细节。

    (五)研究过程:应当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所出现的具体情况、观察到的现象、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生原因等。

    (六)研究结果:及时、真实、准确记录定量观察指标的研究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研究变化。

    (七)结果分析:每次研究结束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明确的文字小结,并且图片和照片要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四 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

    第五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