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本院研究生严谨的科学作风,规范科研行为,杜绝学术失范,确保科研记录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和可再现,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质量,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试行)》(研[2015]33号)相关规定, 特在学校规范基础之上,针对本院研究生特点制定此补充说明。
第一条:科研记录是指研究生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动作、思维、结果和分析的详细记录。应包含与课题相关的仿真、实验、文献查阅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获得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图片、照片和个人心得体会等原始资料。
第二条:科研记录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者取舍,严禁伪造、篡改、隐藏实验数据。自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每周至少写一次科研记录,每次记录不得少于四页,并标注记录的时间和地点,且每两周要向导师汇报一次,并由导师进行评阅和签字。
第三条:根据本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研究生科研记录的内容可分为开题之前和开题之后两部分。对于开题之前,可以记录自己查找、阅读文献的相关内容,但不得大篇幅粘贴查阅的文献,对于查阅的文献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同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记录课题的开展情况,具体记录内容参照开题之后的科研记录内容。
对于开题之后,要记录与课题相关的科研进展情况,如程序的编写与调试、模型的搭建与仿真以及实验等环节。各环节通常应包括:研究名称、研究方案设计、研究器材、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各部分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减。
(一)研究名称:每项研究开始之前应当注明研究名称(可以是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一部分)。
(二)研究方案设计:研究方案设计是研究的实施依据,也是研究者整体研究思路的体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其目的在于帮助研究者理清思路,便于后续查找问题。
(三)研究材料:包括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以及仿真或编程软件的名称等。
(四)研究方法:常规研究方法应在首次研究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改进、创新的研究方法应详细记录研究步骤和操作细节。
(五)研究过程:应当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所出现的具体情况、观察到的现象、异常情况的处理及产生原因等。
(六)研究结果:及时、真实、准确记录定量观察指标的研究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研究变化。
(七)结果分析:每次研究结束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明确的文字小结,并且图片和照片要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沈阳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在读研究生。
第五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