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9年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通知》相关通知规定,结合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校长奖学金差额推选细则及流程。
学院成立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书记、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任委员,采取现场听取校长奖学金申请人自述及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根据申请人的入学初试成绩,参照本科期间综合表现(如本科是否受到处分、获得荣誉奖励、本科成绩绩点等),以及是否外语通过国家外语六级考试和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获奖等,并结合申请人现场答辩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评选打分,根据评选小组打分情况进行排序,依据排序结果,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
本细则由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