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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

    【来源:本站     日期:2014/03/11 12:52:00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过程中的有关要求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和学位论文之后,可以进行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对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论文答辩申请、预答辩与论文评阅

    1.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之后,认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经导师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提交1本学位论文初稿。研究生院对课程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可以向教研室(研究室)提出答辩申请。

    2. 审查合格者,在导师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之后,要在教研室或研究室范围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根据老师们的意见或建议,再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论文经分委员会主席审阅同意后,由分委员会邀请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3.博士学位论文要由5位专家评阅,其中校外专家2人,校内专家3人;硕士学位论文要由2位专家评阅,其中校内、外专家各1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论文要由3位专家评阅,其中校外专家1人(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校内2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要由2位专家评阅,其中校内1人、申请者单位专家1人。聘请校外专家评阅论文要统一使用《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诚聘书》。

    4.学位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将评阅聘书、论文学术评议书及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起送交论文评阅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一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二周。

    5.评阅人将密封好的评阅意见返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如评阅意见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允许答辩要求,则允许安排学位论文答辩;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应规定重新评阅或本次申请答辩无效。

    6.答辩时间、地点须在校学位办公室备案。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准备论文答辩所需材料。海报至少于答辩前一天张贴公告。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前一周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与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确定。博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组成(一般要求是博士生导师),聘请校外专家至少2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聘请校外专家至少1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聘请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1人;专业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聘请申请者所在单位专家至少1人。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一般由外聘专家担任),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答辩要依照《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程序进行。一般要求如下:

    (1)由分委员会主席或主席委托的老师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和秘书;

    (2)答辩委员主席宣读答辩人名单、论文题目、答辩顺序和答辩要求。要求主要包括:硕士宣读论文不超过30分钟,答辩不超过30分钟;博士宣读论文40分钟,答辩30分钟;答辩要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

    (3)研究生宣讲论文,主要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内容与方法、结果与讨论、结论和创新点、致谢等。要求答辩者必须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手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答辩委员会和其他人员,根据论文和宣读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或建议,并要求研究生直接进行回答,不得对论文和答辩中的内容进行总结性评价等;

    (5)问答结束后,申请人及旁听人员暂时退出会场;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研究生院有关人员、分委员会秘书可以列席),听取导师或其他人员介绍答辩人基本情况,包括课程成绩、科研能力、论文情况等,主席或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评语;

    (7)委员们根据答辩情况和评阅人评语,经过认真讨论,对学位论文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该评语由答辩委员会秘书事先草拟,一般300-500字;在讨论评语时,答辩人的导师要进行回避),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成绩和同意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经过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

    (8)申请人等再进入会场,答辩委员主席或秘书宣读决议(宣读决议时答辩人要站立在前台,面对委员);

    (9)答辩委员会对通过答辩者鼓掌祝贺,答辩人可以简单表达自己的看法;

    (10)主席宣布闭会,全体合影。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与决议

    1.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将答辩材料整理好,报分委会。上报材料包括《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导师评语》、《评阅人对论文的评语》、答辩记录、表决票等。

    2.分委员会秘书负责整理好学位申请者的学位申请材料,所附的外语证书、发表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的材料,并进行核实。

    3.学位分委会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发表论文的署名情况、署名单位、出版时间、发表篇数、论文质量(与学位论文的相关程度)、期刊级别等,以及外语水平,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对学位申请者所有情况进行认真讨论,以投票方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通过答辩并被建议授予学位者须提交的材料

    1.学位论文

    答辩通过者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或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按要求装订。博士和硕士学位申请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其中博士4本,硕士2本,专业学位硕士2本。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摘要(电子版)通过网络提交给校图书馆。

    2.中文摘要

    单独1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通过网络提交给图书馆。

    3.各种答辩材料

    学位材料、导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审批表

    4.学位情况表格

    《学位信息表》、《学位情况表》,必须打印(学位情况表一式两份)。

    5.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在学期间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复印刊物的封皮、目录和文章的首页)、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和证书复印件。

    6.英语合格证书

    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交英语合格证书原件(验证后返还)和复印件

    7.籍贯和出生日期登记卡

    要求与户口本一致,籍贯一定写清县、市。

    此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要提交:开题报告书1份;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外语合格证书、专业综合考试证书、结业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立刻返回本人,结业证书需把成绩复印上)。

    五、校学位委员会决议与学位证书发放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每年6月1日和12月1前接收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在受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召开会议,对毕业和学位申请者做出是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决议,由校长在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上颁发毕业和学位证书。

    校学位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位证书的管理。毕业生和学位申请全部材料归档上报学校档案室。